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做好我校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每生每年10000元,二等每生每年8000元。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每生每年5000元。
二、评审组织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专家评审;硕士研究生学业名额由研究生院按照规定及在校生规模分配到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由各单位依据《辽宁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辽大校发【2014】95号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评审办法,组织评审。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拨出专门的名额单独进行评审。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2、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为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关系转入辽宁大学)。
五、硕士研究生有以下情况之一,取消其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3、考试舞弊;
4、超出规定修业年限;
5、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因个人原因、疾病等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手续。
六、材料报送
1.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材料
(1)博士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打印)一份,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2)提供成绩单(包含成绩平均分)一份;(3)《博士研究生申报成果汇总表》一份,(附加科研成果复印件、参加社会服务情况相关证书复印件,无证书无效);(4)《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学生汇总表》一份。(以上电子版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41272685@qq.com佐证材料请自行准备、装订)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候选人报送材料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打印)一份,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上交纸质版一份]
(2)《文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上交电子版、纸质版。审查材料时上交纸质版,初审通过后将最终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版需与纸质版一致。)
(4)纸质版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档案袋装好,复印件按封皮目录顺序排列)
(5)《硕士汇总名单》电子版一份。
5.报送时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材料电子版上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电子版材料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673337797@qq.com(不要打压缩包),文件请注明年级专业+姓名+学业奖学金字样。纸质版佐证材料及佐证材料原件,请于规定时间到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材料,规定时间内不审核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5月21日上午:2017级,5月21日下午:2016级,5月22日上午:2015级)。原件请自行装牛皮纸档案袋,并于封面写明年级专业姓名。
6.关于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的相关说明
(1)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必须按填表说明填写,夹入佐证材料第一页,不要装订进去
(2)佐证材料学术论文需提供论文封面、目录页及论文首页复印件;参与科研课题需提供相关证明(课题立项申请书、审批书、课题阶段性成果、结项证书等,复印件上需课题负责人亲笔签名证实。)参与竞赛所获奖励必须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与志愿服务必须有组织方证明原件。所有佐证材料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内对应顺序排列。
(3)所有成果须公开发表并取得原件,用稿通知等不计算在内。所有参评成果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上一年度已参评并获得奖学金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4)所提供的佐证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对伪造的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在校期间所有评优资格。
联系人:许然 冯悦
联系电话:62202475
文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