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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级重新选择(转)专业申请预报名的通知
2018-07-03 09:25  

各学院:

按照《辽宁大学通识教育实施方案》及《辽宁大学本科生重新选择(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结合我校校历安排,现开展2017级重新选择(转)专业申请预报名工作。

一、  重新选择专业控制规模为转出人数不超过所在专业(大类)当年招生计划的10%,转入人数不超过转入专业(大类)当年招生计划的10%(具体名额详见附件22017级拟接收转专业名额及考试科目)。

二、  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学生修完所在专业(大类)第一学年的教学计划,按所修课程总平均学分值排序,排序在本专业(大类)前10%之列;

2.成绩无不及格记录;

3.符合学校规定的学生,需自行学习拟转入专业(大类)所在学院指定的相关课程(教材及参考书目由学院确定),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

三、报名与审核

请有重新选择专业意愿的中文专业学生填报附件4:重新选择专业申请表(预报名)和附件3  辽宁大学本科生重新选择(转)专业申请汇总表(预报名)。并将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于201876日(星期五)下班前发送至邮箱453321704@qq.com

学生填报转入专业(大类)志愿时应完整准确填写,重新选择专业志愿最多可申请一个学院的两个专业(大类)志愿(只有一个专业(大类)的学院只能选一个专业(大类))。

学生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同一学院的不同专业,也可选择同一学院的不同大类或选择同一学院中大类和专业混合的模式。以经济学院为例:学生的志愿可以选择“金融学类”(大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也可以选择“金融学类”(大类)+“经济学类”(大类);也可以选择“财政学”(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专业)。

转入相关专业大类的学生,按照相关专业大类制定的具体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

由于本年度夏季学期正在进行中,故本次预报名准予学生先行报名,待第一学年成绩全部公布后再进行排名等资格审查。

教务处将会同各学院在暑假内,核对春季、夏季学期成绩并进行第一学年成绩排名的计算及资格审核工作,经审核不符合资格的不得进入转专业考试环节;经审核符合要求者,将初审结果反馈给学院,学院将可进入转入专业考试环节的通知学生。考试安排在秋季学期开学一周内进行。

如有其他不明事宜请参见《辽宁大学本科生重新选择(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

    

201872

附件:

1.  辽宁大学本科生重新选择(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辽大校发[2018]94)

2.  2017级拟接收转专业名额及考试科目

3.  辽宁大学本科生重新选择(转)专业申请汇总表(预报名)

4.  辽宁大学本科生重新选择(转)专业申请表(预报名)

 

附件【附件1:辽宁大学本科生重新选择(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辽大校发【2018】94号).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17级拟接收转专业名额及考试科目一览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辽宁大学转专业申请汇总表-2018版.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4、辽宁大学本科生重新选择(转)专业申请表-2018年版.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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